2025年12月3日上午,公司技術總工程師張文武結合財政部、應急部《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2022〕136號)、《內蒙古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調整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費的通知》內建標(2025)98號文及住建部建質規〔2025〕3號文《建筑施工企業、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進行了深度解讀,厘清各項措施費與安全施工費的范圍邊界。
2024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標準(GB/T 50500-2024)已在工程項目計價中應用,主要措施費(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與安全施工費計算范圍邊界是造價工作的新要求。公司全體執業人員參加培訓,并對措施費使用范圍學習討論,加強了編制人員實操應用能力。




